2023年9月1日 点击人次: 3314
为做好困难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工作,根据《市人社局市教委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9〕122号)及市人社局市教委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现就协助做好我校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领对象和范围
本市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且符合下列任一条件的毕业学年全日制在校学生:
(一)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
(二)脱贫劳动力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毕业生;
(三)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
(四)持证残疾毕业生;
(五)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六)特困毕业生。
二、补贴原则和标准
本着诚实守信、自愿申请、公平公开、专款专用的原则,为困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发放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每人3000元,每人限领一次。符合多项条件的毕业学年学生,只能按其中一种条件申请,不得重复申领。
三、申领发放程序
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从2023年9月1日开始,各阶段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受理阶段
1.9月20日前,符合条件的2024届毕业生登录天津市求职创业补贴申报系统(http://butie.cnthr.com/)实名认证并填写申报信息后,系统中下载《天津市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一式2份)手写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拍照或扫描上传至求职补贴申报系统。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还需向所在学工办提交求职创业补贴相关佐证材料,提供材料如下:
(1)《天津市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一式2份(见附件1);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张(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复印要清楚并写上本人毕业离校之前可以联系的手机号码);
(3)本人天津市社会保障卡(需激活银行金融服务功能,请在复印件上写明“已激活”)复印件;
(4)低保家庭:需提交《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原件(需体现申请人姓名)及复印件1份和近三个月低保金发放情况证明(银行流水记录须有低保、民政局等关键词)1份;
(5)脱贫劳动力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需提交写有申请人姓名的《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网页截图纸质版加盖相关单位公章证明,如本人未在扶贫手册人员名单中,需提供家庭户口本复印件或由相关部门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6)贫困残疾人家庭:需提交父母一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及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首页、有残疾的父亲/母亲页及本人页),家庭贫困证明(无级别限制)。
(7)残疾学生:需提交残疾证复印件1份。
(8)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需提交享受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1份(带有协议编号的完整助学贷款协议并有双方的签字或盖章)。
(9)本市户籍特困学生:需提供《低收入家庭救助证》(共同享受家庭成员中应包括申请人)或特困供养人员证明1份。
(10)外省市户籍特困学生:需提供包含申请人姓名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复印件1份。
2.各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进行不少于2个工作日的院内公示。
9月25日17:00前,将相关材料交至公寓综合楼304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二)审核公示阶段
校就业指导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对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校内公示。审核无异议后,申领名单统一报送至北方人才市场中天人力中心。
(三)补贴拨付阶段
中天人力中心对各院校申请资料进行核实,将核实无误的申报材料报市人社局。市人社局于10月底前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学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请提醒学生,补贴由市人力社保局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学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任何部门不会以银行制卡等名义向学生收集个人相关信息,以免上当受骗。
学校监督举报电话:88284181
附件:
1.天津市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天津市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汇总表
3.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承诺书
4.《天津市求职创业补贴申报系统操作手册——学生端》